我在大宋做风投 第三十四章(上) 御史弹章

我在大宋做风投 不空色 玄幻奇幻 | 穿越附身 更新时间:2026-01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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庆历二年二月廿五,晨。

开封府衙门的传唤文书送到西市茶铺时,郑九正在核对前一天的商契兑付记录。他展开那张盖着朱红府印的笺纸,手有些抖。

“传西市商盟理事郑九、绸缎庄东家周氏若兰,于巳时三刻到府衙应讯——涉私钞滥发、扰乱市易案。”

茶铺里霎时静了。

几个正在吃早茶的客人互相使了眼色,匆匆结账离开。伙计们站在柜台后,大气不敢出。

郑九深吸一口气,看向坐在窗边的李游。

李游正慢条斯理地喝着一碗粥。粥是周若兰清晨熬的,加了红枣和莲子,香甜温热。他喝完最后一口,放下碗,用帕子擦了擦嘴角。

“该来的总会来。”他说。

“先生,”郑九压低声音,“府衙那边……我们真要应讯?一旦上了公堂,商盟的事就瞒不住了。晏相公不是说——”

“晏相公让我们‘低调行事’,”李游站起身,“可若有人把刀架到脖子上,再低调就是等死。”

他从袖中取出两张纸,递给郑九。

一张是昨夜写好的《陈情书》,详细说明商契的性质(内部结算凭证)、发行规则(准备金制度)、防伪措施。另一张是密密麻麻的名单——十六家商铺的掌柜、伙计、常客中,可能接触过商契样本的人。

“《陈情书》在公堂上呈给包府尹。”李游说,“这份名单,你交给展捕头——就说我们怀疑有人盗窃商契样本伪造,请官府协查。”

郑九接过名单,扫了一眼,愣了:“这上面……有内库的人?”

名单第三个名字:蓝继宗质库伙计,王二。

“不止,”李游指向后面几个,“这几个是西市巡检司的兵卒,平时常在商盟各家店铺走动。还有这个——大相国寺后街的裱褙匠,专做字画仿旧。”

郑九倒吸一口凉气。

这些线索,先生是从哪里查到的?

“先生,这些若查实……”

“查不实。”李游摇头,“蓝继宗不会留下把柄。那个王二,此刻怕是已经‘暴病身亡’。巡检司的兵卒,最多承认收了点辛苦钱,不知情。裱褙匠会说是客人拿来旧纸请他修补。”

“那为何还要查?”

“因为要让他们知道,”李游看向窗外渐渐热闹起来的街市,“我们知道他们是谁。”

脚步声从楼梯传来。

周若兰走上二楼。她今日换了身素净的靛青襦裙,头发绾成简单的髻,只插一支银簪。手里提着一个布包,鼓鼓囊囊的。

“都准备好了?”李游问。

周若兰点头:“各家掌柜的证词、三个月的账册原件、商契存根、还有……”她打开布包,里面是厚厚一叠纸,“这是孙记布庄、刘记绸缎、王记粮油这三家,最近十天所有商契流转的详细记录。每一张的编号、持有人、流转路径、兑付时间,都誊抄了三份。”

李游拿起最上面一张,看了片刻,抬眼:“你昨夜没睡?”

周若兰眼下有淡淡的青影,但神色平静:“睡了两个时辰。这些账目原本就有底,只是重新整理誊抄,费些功夫罢了。”

李游看着她,想说些什么,最终只道:“辛苦。”

“不辛苦。”周若兰将布包系好,“先生教过,账目是生意的命脉。命脉握在自己手里,才不怕别人来掐。”

郑九看着两人,忽然觉得,有些事其实早已不必多说。

巳时初,开封府衙。

府衙正堂外的青石板广场上,已聚了不少人。有等着告状的百姓,有看热闹的闲人,还有些穿着体面的商贾——多是西市其他商号的东家,来探风声的。

“听说了吗?御史台弹劾西市商盟私发交子!”

“什么交子,就是那种‘商契’吧?我见过,跟益州交子长得差不多,就是小些。”

“那不就是私钞?朝廷三令五申,私钞可是重罪!”

“可商盟那东西,好像只在盟内商铺用,不往外流通啊……”

“你懂什么?只要形制像交子,就是僭越!御史台盯上了,还能有好?”

议论声中,郑九和周若兰到了。

两人一出现,广场霎时安静。所有人的目光都投过来——有好奇,有同情,有幸灾乐祸。

郑九咽了口唾沫,握紧手里的布包。周若兰走在他身侧半步,目不斜视,步履平稳。

府衙正堂的门开了。

一名衙役走出来,高声道:“传——西市商盟郑九、周氏若兰!”

堂内,肃杀之气扑面而来。

开封府尹包拯端坐案后,一身绯色官袍,面色沉肃。左右列着府丞、主簿、录事等属官。堂下两侧,站着御史台的两位御史——一个面白无须,眼神锐利;一个年长些,神色倨傲。

更让郑九心惊的是,堂侧还设了一张小案,案后端坐一人:青衫幞头,面容清癯,正是参知政事范仲淹。

范相公怎么会来?

“草民郑九(民女周若兰),拜见府尹、诸位官人。”两人跪下行礼。

包拯抬手:“起身回话。”

两人站起。周若兰抬眼,快速扫过堂上众人——包拯神色严肃但无怒意,范仲淹低头翻看文书,两位御史则盯着他们,像盯着猎物。

“郑九,”包拯开口,“御史台弹劾西市商盟私制交子,形同私钞,扰乱汴梁市易。你可有辩解?”

“回府尹,”郑九深吸一口气,从怀中取出《陈情书》,“商盟所发‘商契’,绝非私钞。此乃盟内十六家商铺为方便结算所制的凭证,其性质、用途、流通范围,皆与交子不同。这是详细陈情,请府尹过目。”

衙役接过陈情书,呈上案头。

包拯翻开看了几页,抬眼:“周氏,你是商盟副理事?”

“是。”周若兰应道。

“此陈情书所述,可属实?”

“句句属实。”周若兰声音清晰,“商契有三限:限商铺(只盟内十六家用)、限额度(每家每月发行额不超过其准备金的五成)、限时间(最长流转期限三十日)。此三限确保商契不会流出盟外,更不会冲击官交子。”

“巧言令色!”那位面白无须的御史突然喝道,“凭证?既形似交子,又能在商铺间抵钱使用,不是私钞是什么?你等商贾,私相授受,规避朝廷钱法,其心可诛!”

周若兰看向他,神色平静:“敢问这位官人,民间质库发行的‘钱帖’,可否在市面上流通?”

御史一愣:“自然可以。但钱帖是质库存钱的凭据,与交子不同——”

“那商契也是盟内商铺存钱、存货的凭据,为何就与交子相同?”周若兰反问,“若因形似便定罪,那天下账册皆用纸笔书写,是否形似圣旨?是否也算僭越?”

“你!”御史脸色涨红。

年长御史按住同僚,冷声道:“巧舌如簧。本官且问你——西市商盟发行商契,可有官府备案?可有朝廷许可?”

“未有。”周若兰坦然道,“因商契非交子,无需备案。但商盟愿从今日起,将所有发行、流转记录报开封府备查——若府尹认为有必要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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